许昌:创新模式 精准发力 扎实开展旅游脱贫攻坚工作
http://www.hnta.cn 2018/8/13 12:40:24 来源: 点击:次
近年来,许昌市旅游局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产业优势,以8个建档立卡的旅游扶贫村为重点,以乡村旅游为突破口,以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坚持以旅强农、以农促旅、农旅结合,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事体验、休闲度假、特色餐饮等乡村旅游扶贫产业,推动旅游扶贫深入开展。截止2017年底,通过上下联动、精准发力、综合施策,8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全部实现脱贫,脱贫人口3697人,旅游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旅游扶贫共识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担当感,全力全面推进旅游扶贫工作。一是在学深悟透中统一思想。采取召开局党组会、干部大会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到入脑入心,领悟精髓内涵。局党组始终将旅游扶贫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作为中心工作来推进,充分发挥旅游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就业门槛低、产业链条长的独特优势,以乡村旅游扶贫为主战场,以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全局联动、市县联动、政企联动,确保旅游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到实处。二是在坚强组织中强化责任。为加强对旅游扶贫工作的有力统筹,局党组成立旅游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旅游局局长陈志远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旅游局长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好全市乡村旅游扶贫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三是在摸清底数中定实方案。先后到禹州、长葛、襄县等地开展乡村旅游扶贫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了解,掌握当前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的底数。在此基础上,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旅游扶贫工作,制定了《许昌市旅游局旅游扶贫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许昌市旅游扶贫工作考核办法》,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目标任务、有工作重点、有责任分工、有奖惩措施。
二、积极研究探索,创新旅游扶贫模式
针对旅游扶贫村实际和旅游企业自身特点,逐步探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旅游扶贫模式。一是“景区带村”模式。以景区景点为依托,带动贫困村开发乡村旅游,贫困户开办农家乐,或从事旅游经营服务、旅游商品产销,形成“景区+贫困村+农户”的扶贫模式。长葛市鑫亮源景区朱有亮总经理带动佛耳湖镇秋庄村发展乡村旅游,并主动帮扶所在村的6户贫困户,为其购买电视、煤气灶具、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并安排贫困人员到景区就业,实现了农村农民发展致富。二是“公司带村”模式。采取政府扶持、企业经营、农户参与的方式带动贫困户通过旅游实现脱贫。鄢陵县五彩大地景区与柏梁镇16个社区、496户签订“四方协议”,每户每年产业分红2500元以上。建业绿色基地通过土地流转和安排贫困户就业等方式,使马坊乡袁坡村人均收入达13000元,86户306人实现脱贫。三是“节庆活动带村”模式。通过举办富有乡土乡情和本地特色的系列节庆活动,打造乡村旅游亮点,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带动贫困人员脱贫致富。先后策划推出襄县首山油菜花节、樱桃沟樱桃采摘节、湛北乡西瓜节、麦岭镇麦收景像,鄢陵永泓农业桃花节、五彩大地郁金香节、唐韵园林樱花节,长葛豫K葡萄采摘节,建安区桂村乡五福农场采摘节,禹州鸿硕农业梨花节、鸠山镇杏花节、杏果采摘节、张家庄槐花节等30余场节庆活动,宣传乡村旅游,带动农家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去年,禹州市张家庄村在“春季槐花节”和“秋季红叶节”期间,共接待游客35万人次,销售本地槐花26000斤、蜂蜜1200多斤、柴鸡蛋700多斤,旅游综合收入130多万元,共带动43户贫困户157人实现脱贫,全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了整体脱贫。四是“合作社带户”模式。由村集体或村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形成“合作社+农户”的扶贫模式,鼓励贫困户用土地、林地流转或生产要素入股,自愿联合,共同管理,互助发展,共同富裕。禹州市豫征农业合作社,采取“村组入股+村民入股+公司投资”的模式,促进村企合作、民企合作,全村有124人到豫征农业合作社承包果园、租赁摊位,对贫困户实施优先优惠政策,每个摊位减免2000元租金,安排39户贫困户入股游乐设施,每户年平均分红1.5万元,有57位贫困人员到合作社就业,每月平均增收1500元。鸿硕农业安排贫困户32户46人就业,与杨河村签订带贫协议,安排30人就业,平均每人每月增收1500-2000元。五是“农家乐带户”模式。通过发展农家乐,与贫困户签订食材供应协议,安排贫困人员就业,实现脱贫致富。襄城县紫云镇雷洞村,全村共有34家农家乐,既形成了特色,又发展了乡村旅游,同时也拉动了经济、带动了脱贫。近年来,雷洞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共带动全村106位贫困人员实现脱贫。
三、细化量化指标,开展旅游结对帮扶
动员和组织旅游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实施包干到户、量化管理,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帮扶就业创业、帮扶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等。一是“面对面”编制规划。对建档立卡的禹州市苌庄乡杨圪塔村,花石镇柴垌村,磨街乡黄沟村,鸠山镇下泉村、连庄村、张家庄村等6个旅游扶贫重点村,邀请河南省旅游发展研究院专家,按照一村一方案、一村一定位的原则,免费制定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旅游精品项目。目前6个村的规划已全部完成,与各旅游扶贫村的资源优势和自身特点契合紧密。二是“一对一”结对帮扶。结合“千企帮千村”工作,开展景区酒店“一、二、三”帮扶活动,即每个2A级旅游景区要对口帮扶1户以上贫困户、3A级旅游景区对口帮扶2户以上贫困户、4A级旅游景区对口帮扶3户以上贫困户;每个3星级旅游饭店要帮扶1户以上、4星级旅游饭店帮扶2户以上、5星级旅游饭店帮扶3户以上贫困户。截止目前全市各旅游企业共安置737人就业,帮助465人实现脱贫。三是“点对点”输送客源。鼓励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大力开发乡村旅游线路,合理串联贫困地区旅游产品,开展旅行社“百人”活动计划,即每家旅行社及分社每年要为乡村旅游点输送100名以上游客,确保各乡村旅游点客源有保证、发展可持续。今年以来,各旅行社累计为乡村旅游村、旅游点输送游客达20余万人次,有效带动了乡村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扶贫。
四、多措并举推进,提高旅游扶贫质量
坚持把乡村旅游作为旅游扶贫的主阵地,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实现脱贫致富。一是争取政策支持。按照省旅游局、移民办、扶贫办、国土厅、人行郑州支行联合出台的《关于在全省移民村大力扶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与市移民办对接沟通、走访调研,确定扶持4个适合发展旅游的移民村,对2个南水北调移民村各投资300万元、2个普通移民村各投资200万元开发旅游项目。2017年11月份,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旅游精准扶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旅发〔2017〕153号)精神,与市扶贫办、市林业局联合申报了2个旅游精准扶贫项目。今年3月份,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推荐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重点项目的通知》(旅办法〔2018〕66号),将鄢陵县五彩大地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作为重点旅游景区项目推荐上报。二是积极宣传推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发展乡村旅游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推荐上报襄城县紫云镇雷洞村、禹州市鸠山镇张家庄村等9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和长葛鑫亮源生态旅游度假村、鄢陵建业绿色基地等5个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利用旅游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新媒体平台,开设旅游扶贫专栏,发表乡村旅游扶贫信息40余篇,打造了乡村旅游的亮点,扩大了影响,提高了知名度。三是开辟精品线路。将襄城沟刘、鄢陵袁坡、禹州张家庄等10个知名度高、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市场培育较成熟的乡村纳入全市重点旅游线路和整体旅游营销计划,组织旅行社进行推广宣传。依托禹州大鸿寨、神垕古镇、襄城首山山地公园、紫云山风景区,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将周边贫困村“以点连线成面”,规划出赏花游、采摘游等富有乡村特色的旅游线路,吸引更多游客到乡村来、到田园去,体验乡村旅游的乐趣。四是抓好技能培训。实施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工程,遴选优秀旅游企业和个人,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手把手开展“解说员、管理员、服务员、业务员、炊事员、宣传员”等技能辅导,提高乡村旅游从业者在经营服务、接待礼仪、乡土文化讲解等方面的素质和技能。近三年来,全市各级旅游部门共举办乡村旅游培训班20余期,培训各类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近千人次。去年10月,我们组织乡镇领导、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及乡村旅游经营户50余人赴洛阳重渡沟村观摩学习旅游扶贫先进经验;12月份,又组织部分基层干部赴台湾参加了全省乡村旅游扶贫培训班,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
五、建立健全机制,夯实旅游扶贫责任
着眼推动旅游扶贫制度化、经常化,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旅游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督查巡查机制。采取月报、季报、年报相统筹,定期查、随机查、专项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责任单位旅游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市旅游扶贫工作有序推进、有力展开、有效落实。二是协调推进制度。定期召开全市乡村旅游与旅游扶贫工作推进会议,了解掌握情况,解决矛盾问题,制定推进措施;每年底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会,总结旅游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安排年度工作任务,提出明确具体要求。三是考核奖惩制度。制定《许昌市旅游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区分局机关科室和各县(市、区)旅游局,每年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考评考核,实施量化评价,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失职、落实不力、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或组织处理。四是跟踪监测制度。对已脱贫村镇和脱贫人员,坚持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持续加大关注,加强动态管理,跟踪了解掌握情况,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稳定脱贫,发展致富。五是一票否决制度。把旅游扶贫工作作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旅游饭店、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创建和评定工作中的必备要素和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已经创建成功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对其旅游扶贫工作进行复查考核,未按要求开展帮扶行动的要限期整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坚决予以取消或降级。
一、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旅游扶贫共识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担当感,全力全面推进旅游扶贫工作。一是在学深悟透中统一思想。采取召开局党组会、干部大会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到入脑入心,领悟精髓内涵。局党组始终将旅游扶贫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作为中心工作来推进,充分发挥旅游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就业门槛低、产业链条长的独特优势,以乡村旅游扶贫为主战场,以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全局联动、市县联动、政企联动,确保旅游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到实处。二是在坚强组织中强化责任。为加强对旅游扶贫工作的有力统筹,局党组成立旅游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旅游局局长陈志远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旅游局长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好全市乡村旅游扶贫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三是在摸清底数中定实方案。先后到禹州、长葛、襄县等地开展乡村旅游扶贫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了解,掌握当前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的底数。在此基础上,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旅游扶贫工作,制定了《许昌市旅游局旅游扶贫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许昌市旅游扶贫工作考核办法》,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目标任务、有工作重点、有责任分工、有奖惩措施。
二、积极研究探索,创新旅游扶贫模式
针对旅游扶贫村实际和旅游企业自身特点,逐步探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旅游扶贫模式。一是“景区带村”模式。以景区景点为依托,带动贫困村开发乡村旅游,贫困户开办农家乐,或从事旅游经营服务、旅游商品产销,形成“景区+贫困村+农户”的扶贫模式。长葛市鑫亮源景区朱有亮总经理带动佛耳湖镇秋庄村发展乡村旅游,并主动帮扶所在村的6户贫困户,为其购买电视、煤气灶具、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并安排贫困人员到景区就业,实现了农村农民发展致富。二是“公司带村”模式。采取政府扶持、企业经营、农户参与的方式带动贫困户通过旅游实现脱贫。鄢陵县五彩大地景区与柏梁镇16个社区、496户签订“四方协议”,每户每年产业分红2500元以上。建业绿色基地通过土地流转和安排贫困户就业等方式,使马坊乡袁坡村人均收入达13000元,86户306人实现脱贫。三是“节庆活动带村”模式。通过举办富有乡土乡情和本地特色的系列节庆活动,打造乡村旅游亮点,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带动贫困人员脱贫致富。先后策划推出襄县首山油菜花节、樱桃沟樱桃采摘节、湛北乡西瓜节、麦岭镇麦收景像,鄢陵永泓农业桃花节、五彩大地郁金香节、唐韵园林樱花节,长葛豫K葡萄采摘节,建安区桂村乡五福农场采摘节,禹州鸿硕农业梨花节、鸠山镇杏花节、杏果采摘节、张家庄槐花节等30余场节庆活动,宣传乡村旅游,带动农家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去年,禹州市张家庄村在“春季槐花节”和“秋季红叶节”期间,共接待游客35万人次,销售本地槐花26000斤、蜂蜜1200多斤、柴鸡蛋700多斤,旅游综合收入130多万元,共带动43户贫困户157人实现脱贫,全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了整体脱贫。四是“合作社带户”模式。由村集体或村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形成“合作社+农户”的扶贫模式,鼓励贫困户用土地、林地流转或生产要素入股,自愿联合,共同管理,互助发展,共同富裕。禹州市豫征农业合作社,采取“村组入股+村民入股+公司投资”的模式,促进村企合作、民企合作,全村有124人到豫征农业合作社承包果园、租赁摊位,对贫困户实施优先优惠政策,每个摊位减免2000元租金,安排39户贫困户入股游乐设施,每户年平均分红1.5万元,有57位贫困人员到合作社就业,每月平均增收1500元。鸿硕农业安排贫困户32户46人就业,与杨河村签订带贫协议,安排30人就业,平均每人每月增收1500-2000元。五是“农家乐带户”模式。通过发展农家乐,与贫困户签订食材供应协议,安排贫困人员就业,实现脱贫致富。襄城县紫云镇雷洞村,全村共有34家农家乐,既形成了特色,又发展了乡村旅游,同时也拉动了经济、带动了脱贫。近年来,雷洞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共带动全村106位贫困人员实现脱贫。
三、细化量化指标,开展旅游结对帮扶
动员和组织旅游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实施包干到户、量化管理,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帮扶就业创业、帮扶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等。一是“面对面”编制规划。对建档立卡的禹州市苌庄乡杨圪塔村,花石镇柴垌村,磨街乡黄沟村,鸠山镇下泉村、连庄村、张家庄村等6个旅游扶贫重点村,邀请河南省旅游发展研究院专家,按照一村一方案、一村一定位的原则,免费制定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旅游精品项目。目前6个村的规划已全部完成,与各旅游扶贫村的资源优势和自身特点契合紧密。二是“一对一”结对帮扶。结合“千企帮千村”工作,开展景区酒店“一、二、三”帮扶活动,即每个2A级旅游景区要对口帮扶1户以上贫困户、3A级旅游景区对口帮扶2户以上贫困户、4A级旅游景区对口帮扶3户以上贫困户;每个3星级旅游饭店要帮扶1户以上、4星级旅游饭店帮扶2户以上、5星级旅游饭店帮扶3户以上贫困户。截止目前全市各旅游企业共安置737人就业,帮助465人实现脱贫。三是“点对点”输送客源。鼓励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大力开发乡村旅游线路,合理串联贫困地区旅游产品,开展旅行社“百人”活动计划,即每家旅行社及分社每年要为乡村旅游点输送100名以上游客,确保各乡村旅游点客源有保证、发展可持续。今年以来,各旅行社累计为乡村旅游村、旅游点输送游客达20余万人次,有效带动了乡村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扶贫。
四、多措并举推进,提高旅游扶贫质量
坚持把乡村旅游作为旅游扶贫的主阵地,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实现脱贫致富。一是争取政策支持。按照省旅游局、移民办、扶贫办、国土厅、人行郑州支行联合出台的《关于在全省移民村大力扶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与市移民办对接沟通、走访调研,确定扶持4个适合发展旅游的移民村,对2个南水北调移民村各投资300万元、2个普通移民村各投资200万元开发旅游项目。2017年11月份,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旅游精准扶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旅发〔2017〕153号)精神,与市扶贫办、市林业局联合申报了2个旅游精准扶贫项目。今年3月份,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推荐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重点项目的通知》(旅办法〔2018〕66号),将鄢陵县五彩大地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作为重点旅游景区项目推荐上报。二是积极宣传推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发展乡村旅游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推荐上报襄城县紫云镇雷洞村、禹州市鸠山镇张家庄村等9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和长葛鑫亮源生态旅游度假村、鄢陵建业绿色基地等5个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利用旅游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新媒体平台,开设旅游扶贫专栏,发表乡村旅游扶贫信息40余篇,打造了乡村旅游的亮点,扩大了影响,提高了知名度。三是开辟精品线路。将襄城沟刘、鄢陵袁坡、禹州张家庄等10个知名度高、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市场培育较成熟的乡村纳入全市重点旅游线路和整体旅游营销计划,组织旅行社进行推广宣传。依托禹州大鸿寨、神垕古镇、襄城首山山地公园、紫云山风景区,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将周边贫困村“以点连线成面”,规划出赏花游、采摘游等富有乡村特色的旅游线路,吸引更多游客到乡村来、到田园去,体验乡村旅游的乐趣。四是抓好技能培训。实施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工程,遴选优秀旅游企业和个人,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手把手开展“解说员、管理员、服务员、业务员、炊事员、宣传员”等技能辅导,提高乡村旅游从业者在经营服务、接待礼仪、乡土文化讲解等方面的素质和技能。近三年来,全市各级旅游部门共举办乡村旅游培训班20余期,培训各类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近千人次。去年10月,我们组织乡镇领导、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及乡村旅游经营户50余人赴洛阳重渡沟村观摩学习旅游扶贫先进经验;12月份,又组织部分基层干部赴台湾参加了全省乡村旅游扶贫培训班,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
五、建立健全机制,夯实旅游扶贫责任
着眼推动旅游扶贫制度化、经常化,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旅游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督查巡查机制。采取月报、季报、年报相统筹,定期查、随机查、专项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责任单位旅游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市旅游扶贫工作有序推进、有力展开、有效落实。二是协调推进制度。定期召开全市乡村旅游与旅游扶贫工作推进会议,了解掌握情况,解决矛盾问题,制定推进措施;每年底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会,总结旅游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安排年度工作任务,提出明确具体要求。三是考核奖惩制度。制定《许昌市旅游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区分局机关科室和各县(市、区)旅游局,每年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考评考核,实施量化评价,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失职、落实不力、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或组织处理。四是跟踪监测制度。对已脱贫村镇和脱贫人员,坚持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持续加大关注,加强动态管理,跟踪了解掌握情况,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稳定脱贫,发展致富。五是一票否决制度。把旅游扶贫工作作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旅游饭店、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创建和评定工作中的必备要素和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已经创建成功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对其旅游扶贫工作进行复查考核,未按要求开展帮扶行动的要限期整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坚决予以取消或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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