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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旅游委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http://www.hnta.cn 2018/4/18 10:15:13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开封市旅游委机关的行政行为和民事活动,防范行政和民事诉讼风险,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经开封市旅游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委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机构的下列事项,由开封市旅游委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包括: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制定适用全市旅游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2、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3、编制或调整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4、提出部门财政预算、大额资金使用计划;5五、研究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6、提出设立或者调整旅游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7、制定或者调整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8、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9、其他需由委主任办公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旅游行政处罚案件:1、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吊销导游证;3较大数额罚款(个人500元以上,组织单位法人3000元以上)。
    三、重大合同事项:1、行政委托;2、总金额人民币3万元(含)以上的经济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除外);3、涉及需要由我委承担法律责任的合作协议、涉外合同;4、劳动雇佣合同;5、其他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合同。
    旅游委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开展,标志着依法行政工作迈向了一个新的台阶,旅游委依法行政工作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各相关工作的开展在法律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减少了滥用职权、违规行使职权的现象发生。
作者:马靓文 通讯员:刘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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