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旅游局组织参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http://www.hnta.cn 2018/3/16 9:13:06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
2018年3月15日上午,市区春秋广场,在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许昌市旅游局组织人员向市民宣传旅游维权知识,并热情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
据了解,2018年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涵义包括: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许昌市旅游局在活动现场设立了旅游投诉咨询台,印制发放了《旅游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旅游应急手册》等宣传资料600多份,通过现场咨询、宣传版面等方式宣传旅游常识。在回答市民的提问时,工作人员着重提醒旅游者注意合同的签订、各种证据的保存和投诉的时效,以免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时处于被动地位。
据了解,2018年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涵义包括: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许昌市旅游局在活动现场设立了旅游投诉咨询台,印制发放了《旅游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旅游应急手册》等宣传资料600多份,通过现场咨询、宣传版面等方式宣传旅游常识。在回答市民的提问时,工作人员着重提醒旅游者注意合同的签订、各种证据的保存和投诉的时效,以免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时处于被动地位。
作者: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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