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载文介绍了濮阳市的基本情况,并就今后全市旅游工作,特别是旅游法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王载文副市长强调,旅游法治工作是旅游业的基础,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近年来,濮阳市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积极开发旅游产品,不断打造旅游品牌,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城市等荣誉桂冠。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旅游产业,濮阳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在“十三五”时期,大力实施“一带两区四路”旅游发展战略,充分利用黄河生态优势,重点打造“五彩黄河”精品旅游带,把濮阳建设成为辐射冀鲁豫、对接环渤海的文化旅游名城,打造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和重要旅游集散中心。王载文说,濮阳市的旅游法治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省旅游局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地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大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规范的旅游环境,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积极贡献。
省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建伟作了讲话。他指出,做好旅游法治工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坚强保障。2016年,全省旅游法治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优异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旅游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职能缺位、机制缺陷、手段缺乏等薄弱点。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旅游法治,就要找准站立点,找到旅游法治工作的机制和制度建设这个核心所在。因此,全省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围绕建立机构、建章立制和确权定责三个着力点,建立健全旅游法治机构,制订完善各类法律规章制度,在行政执法上加强创新协作,强化立法监督,形成向心力、支持力和执行力,推进全省旅游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就如何做好2017年全省旅游法治工作,朱建伟提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立法工作,各地市旅游部门要充分利用新修订的《立法法》授予的立法权,在全域旅游、乡村旅游、旅游厕所、旅游公共服务、旅游综合监管等方面,加强立法探索。二是要依法化解旅游矛盾纠纷,防范法律风险。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力争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要以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为契机,推动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机关。四是抓好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申报工作。要认真学习栾川县成功申报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的经验,做好第二批有关申报工作。
会议对评选出的2016年度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和标兵进行了表彰,先进单位和标兵分别作了典型发言。会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旅游主管部门向省旅游局递交了《2017年度旅游行政执法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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