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旅游局发布“3·15”旅游消费温馨提示
http://www.hnta.cn 2017/3/15 14:31:36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
在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信阳市旅游局发布了旅游消费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要理性消费、文明旅游、依法维权,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
一是要选择正规旅行社。旅行社是许可经营的行业,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二是要拒绝低价旅游。旅行社的报价越低,游客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的次数就可能越多,后续花费就会可能越高,即使在合同中标明无强制消费,在购物店中游客也要进店停留足够时间,而别人参加自费项目时,不参加的游客只能独自等待,旅游幸福感会直线下降。
三是要文明出游。要树立文明旅游的理念,出游时要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言行得体,杜绝不文明行为。
四是要谨慎购物。游客在购物时要注意辨别真假优劣,注意听取导游和其他游客的善意提示,并记住索要发票。购买贵重物品的,需看清购物凭证和必须提供的证书、手册等。在非旅游合同约订的购物场所购物,发生品质、价格等问题,责任由购物者自负。对于合同外的自费项目,应遵循自愿的原则,主动与旅行社签订协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五是要依法维权。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旅游目的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也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游客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超过时效的请求将不予受理,游客可选择其他法律途径。在理性维权的同时,信阳市旅游局也提醒游客,如游客违约也需赔偿违约金。
一是要选择正规旅行社。旅行社是许可经营的行业,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二是要拒绝低价旅游。旅行社的报价越低,游客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的次数就可能越多,后续花费就会可能越高,即使在合同中标明无强制消费,在购物店中游客也要进店停留足够时间,而别人参加自费项目时,不参加的游客只能独自等待,旅游幸福感会直线下降。
三是要文明出游。要树立文明旅游的理念,出游时要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言行得体,杜绝不文明行为。
四是要谨慎购物。游客在购物时要注意辨别真假优劣,注意听取导游和其他游客的善意提示,并记住索要发票。购买贵重物品的,需看清购物凭证和必须提供的证书、手册等。在非旅游合同约订的购物场所购物,发生品质、价格等问题,责任由购物者自负。对于合同外的自费项目,应遵循自愿的原则,主动与旅行社签订协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五是要依法维权。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旅游目的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也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游客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超过时效的请求将不予受理,游客可选择其他法律途径。在理性维权的同时,信阳市旅游局也提醒游客,如游客违约也需赔偿违约金。
作者:徐辉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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