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洛阳市旅游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去年旅游工作,分析今年旅游工作的新形势新机遇,安排部署今年旅游工作目标任务。
会议提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总体目标,按照“聚焦关键、挖掘潜力、放大优势,提升理念、提升定位、提升建设、提升融合、提升品牌”的总体要求,主动创新思维,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旅游经济增长点,着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市场影响更广泛、旅游品牌更响亮、新型业态更突出、市场秩序更规范、战略地位更彰显、人民群众更满意”。
洛阳市旅发委班子成员,旅发委兼职委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主管领导,旅游局(委)局长(主任),全市主要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汽车公司、旅游商品企业、旅游购物场所、旅游演艺企、重点旅游项目投资单位、特色旅游村镇等负责人、旅游行业社会监督员等近300人参会。
主管旅游工作的魏险峰副市长对全市旅游工作会议十分关注,多次听取会议筹备情况汇报,专门就全市旅游工作做出批示和要求。

洛阳市旅发委主任王晓辉作旅游工作报告
魏险峰指出:2016年,全市旅游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9+2”工作布局和构建“565”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以加快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为重点,在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旅游厕所提升、旅游标准化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旅游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新的一年,旅游产业发展将呈现更多新趋势,大众旅游时代加速到来,旅游市场需求继续快速增长,旅游消费的个性化、特色化、休闲化、品质化、多样化更加明显,对旅游产品的供给侧改革和旅游综合环境的持续提升将产生明显的倒逼和拉动作用。省十次党代会对洛阳赋予了新定位,明确提出要“巩固提升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推动豫西北各市与洛阳联动发展,形成带动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洛阳市十一次党代会也提出了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将旅游产业列入五大主导产业的新要求。经过多年发展,洛阳旅游已站在一个新起点,广大人民群众对洛阳旅游未来的发展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建设,都寄予了新的期盼。这些新趋势、新定位、新要求、新期盼,既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良好机遇,更是全市旅游工作者肩上沉甸甸的责任。
魏险峰希望全市旅游系统在2017年,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这一目标,着力推动全域旅游建设,加快供给侧改革创新,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升融合发展水平,塑造旅游品牌,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推动洛阳旅游产业大发展、大提升,努力在“9+2”工作布局中发挥更大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洛阳市旅发委副主任路毅传达了魏险峰关于全市旅游工作的批示精神;市旅发委副主任崔光焱就A级景区暗访及整改提升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洛阳旅游发展集团董事长吕宗乐介绍了集团发展情况;市旅发委主任王晓辉作旅游工作报告。

洛阳旅游发展集团董事长吕宗乐介绍集团发展情况
会议提出2017年全市接待游客1.23亿人次,同比增长8%左右。其中,接待入境游客132万人次,同比增长15%左右。旅游总收入1038亿元,同比增长15%左右。统筹谋划,抓住关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国际化建设步伐,提升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吸引力。高规格筹备组织好2017亚太旅游协会(PATA)探险旅游大会及交易会暨河南洛阳探险旅游与装备博览会,持续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动文明旅游开展。

市旅发委副主任路毅传达魏险峰副市长对全市旅游工作的批示精神
二是提速全域旅游发展,厚植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核心竞争力。科学编制《洛阳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旅游品牌创建。落实《现代产业体系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全域融合发展文化旅游业,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重大专项》,推进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白马寺佛教文化园、洛阳古城保护与整治、正平坊文化旅游园区等重大文化旅游精品项目。争取引进万达集团、深圳华强集团、华侨城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
三是大力推广城市形象,增强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影响力。以国际化营销为重点,实施洛阳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形象宣传计划。组织好全球征集洛阳旅游宣传语、首届洛阳旅游全国摄影大赛等大型旅游活动,抓好牡丹文化节、小浪底观瀑节、河洛文化旅游节等重点节会活动营销,综合运用网络、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兴媒体营销。
四是加大旅游惠民力度,促增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凝聚力。加快推进旅游精准扶贫,深入开展“旅游扶贫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落实惠民工程,扩大旅游年票使用时段范围。

市旅发委副主任崔光焱安排部署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
五是狠抓设施服务提升,强化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支撑力。以智慧旅游及“旅游+互联网”建设为抓手,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厕所革命工作推进力度,完善停车场、无障碍设施等旅游便民设施,推动旅游集散体系、旅游咨询体系建设。
六是推动旅游+融合发展,培育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综合带动力。加快《武则天》《帝都百戏》等旅游演艺项目运作,探索赛事体育旅游、节庆体育旅游、专项体育旅游等新模式,推动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加大“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创建,加快旅游与文化、体育、城建、农业等相关产业和领域的融合。
七是抓好旅游市场监管,优化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人文亲和力。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洛阳旅游条例》等涉旅法律法规,推动“1+3+X”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抓好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抓好旅游安全生产。

八是全面深化从严治旅,增强国际文化旅游名城队伍战斗力。全面加强从严治党责任,提高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树立旅游行业先进集体和典型。加大对旅游行业知识和业务的提升培训,打造一支强有力的机关和行业队伍。
去年,全市旅游系统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创新思路,真抓实做,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会议对相关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荣获旅游工作综合类先进单位:栾川县旅游工作委员会、孟津县旅游发展促进局、嵩县旅游局、洛龙区旅游局、新安县旅游局、汝阳县旅游局、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宜阳县旅游管理局。
荣获旅游景区先进单位:龙门石窟景区、白马寺、关林、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天堂明堂景区、老君山景区、重渡沟景区、龙潭大峡谷、黛眉山景区、隋唐城遗址植物园、西泰山景区。
荣获旅游饭店先进单位:钼都利豪国际饭店、华阳广场国际大饭店、洛阳雅香金陵大饭店、洛阳友谊宾馆、洛阳牡丹城宾馆、洛阳新友谊大酒店、洛阳大酒店、洛阳东山宾馆、栾川伊水湾大酒店、洛阳开元智选假日酒店。

荣获旅行社先进单位:洛阳龙门石窟国际旅行社、洛阳市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绿色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邮电国际旅行社、洛阳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洛阳永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河南康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君山旅行社有限公司。
荣获旅游商品先进单位:洛阳牡丹瓷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三彩艺术博物馆、洛阳唐宝斋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洛阳烟云涧青铜器有限公司、路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洛阳祥和牡丹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臻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洛阳王铎书画院、洛阳锦绣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荣获乡村旅游工作先进单位:栾川县庙子镇庄子村、栾川县养子沟乡养子沟村、嵩县车村镇天桥沟村、嵩县车村镇龙王村、新安县石井镇龙潭沟村、汝阳县付店镇牌路村、西工区红山乡樱桃沟村、嵩县嵩湖生态园、栾川县高山渔村、孟津县银滩农业观光园、孟津县魏家坡、洛宁县三彩国际陶艺村、洛宁县春山溪谷农庄、伊滨区薰衣草庄园、龙门园区凤翔温泉。

荣获旅游汽车公司先进单位:洛阳麟翔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洛阳市阿普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荣获旅游厕所建设先进单位:栾川县旅游工作委员会、嵩县旅游局、新安县旅游局、汝阳县旅游局、洛宁县旅游局。
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鼓励扶持洛阳旅游行业打造品牌、创业创新,壮大发展,市旅发委出台了《关于加快洛阳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奖励扶持意见》,扶持旅游行业做大做强。
旅行社品牌建设:新评定为“全国百强”旅行社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成立大型旅行社集团一次性奖励3万元。
旅游饭店品牌建设:新评定的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新成立大型旅游饭店集团一次性奖励2万元。
旅游景区(点)品牌建设:新评定的国家4A、5A级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万元。对年度内新创建评定为省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万元。对年内新创建评定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其它国家级旅游示范区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评定的4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年度内新创建评定为市级、国家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
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对在国家、省级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奖的,按国家、省奖励标准给予同等奖励。鼓励旅游企业参加国内旅游商品博览会,凡展销自产商品效益显著的,给予适当补贴。
鼓励旅游商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全市每年组织旅游商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大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和1万元;鼓励外地旅游高校、专业旅游设计单位在洛设立分支机构,对有固定办公场所并实质性开展工作一年以上,每家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对于依托洛阳地方特产,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包装研制出的具有鲜明洛阳地方特色和文化特征的新产品,在拿到相关证书并投入批量生产后,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游客接待扶持奖:接待外地市游客排名前三位的洛阳市旅行社,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扶持奖励。
旅游包机奖励:从同一客源城市引来一架旅游包机150人以上的,在洛阳住宿两晚(含)以上,参观洛阳4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给予招徕社3万元奖励。在洛阳住宿1晚以上(含),参观洛阳2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给予招徕社1.5万元奖励。
旅游专列、大巴奖励:从同一客源城市引来一趟旅游专列,普通专列人数不少于360人,动车或高铁专列人数不少于200人,在洛阳住宿两晚(含)以上,参观洛阳4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给予招徕社1.5万元奖励;在洛阳住宿1晚(含)以上,参观洛阳2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给予招徕社1万元奖励。
普通专列人数不少于500人,动车或高铁专列人数不少于300人,且在洛阳住宿两晚(含)以上,游览洛阳4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给予招徕社3万元奖励;在洛阳住宿1晚(含)以上,参观洛阳2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给予招徕社1.5万元奖励。国内城市首次开行至我市专列的,每趟专列在达到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招徕社1万元奖励。旅游大巴团队参照以上政策执行奖励。
自驾游车队奖励:由旅行社组织的,从同一客源城市引来的自驾游车队,车辆40 台以上,人数不少于160 人,参观洛阳3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在洛阳住宿1晚(含)以上,给予招徕社1万元奖励。车辆30 台以上,人数不少于120 人,参观洛阳3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在洛阳住宿1晚(含)以上,给予招徕社5千元奖励。

以上各类来洛人数不含导游、司机及工作人员。旅游包机须在洛阳北郊机场落地;大巴车队、自驾游车队来自同一客源城市牌照率80%以上,正常情况下须同时到达。对旅行社组织招揽的来洛团队游客人数统计,以洛阳市旅发委智慧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系统统计为准。
推进旅游厕所改造提升。对年内新评定的3A、2A、1A级旅游厕所分别给予数额不等的资金奖励。
支持各县(市、区)、旅游企业积极发展智慧旅游。对新申报成功的全市智慧旅游示范县(市、区)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新申报成功的全市智慧旅游示范景区、智慧旅游示范酒店、智慧旅游示范旅行社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评为国家、省级智慧旅游、互联网+或旅游信息化示范单位的我市旅游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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