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济源市旅游局联合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http://www.hnta.cn 2016/8/25 18:27:31 来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点击:次
近日,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源市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推进“全域旅游”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食品安全风险高、防控难度大,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认识到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作用,强化措施、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通知要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要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对景区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二是旅游景区经营者对景区食品安全承担日常管理责任,应当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切实履行日常管理职责;三是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景区食品安全承担监管责任,要会同旅游景区和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加强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四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通知精神,市旅游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密切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不定期开展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实施跟踪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通知强调,食品安全风险高、防控难度大,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认识到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作用,强化措施、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通知要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要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对景区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二是旅游景区经营者对景区食品安全承担日常管理责任,应当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切实履行日常管理职责;三是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景区食品安全承担监管责任,要会同旅游景区和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加强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四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通知精神,市旅游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密切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不定期开展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实施跟踪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作者:王琳红 通讯员: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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