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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举办旅游行业“营改增”培训会
http://www.hnta.cn 2016/6/1 11:34:43 来源: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点击:

  日前,由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洛阳市饭店业协会联合举办的旅游行业“营改增”培训会在航空城大酒店举行,洛阳市多家星级饭店、餐饮企业的总经理或财务总监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据了解,此次培训邀请了洛阳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张海亮和郑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博士郭红彩前来讲课。

  在培训会上,张海亮向参会者说明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差别,针对“营改增”政策对我市餐饮、住宿企业税率、征收率的利好情况进行了相关解读。

  他表示,根据洛阳市税务部门的调研,从去年5月到今年4月,假定企业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按小规模纳税人来管理的话,税负下降了40%以上;如果月营业额不到3万元,就能享受国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假定企业营业额超过500万元,将按照一般纳税人来管理,按照6%的税负征税。

  “营业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不必有压力,这种情况是暂时的,根据调研显示,税率可能大幅度下降。”张海亮说。

  郭红彩在培训会上表示,“营改增”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化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在谈及“营改增”后住宿、餐饮行业的纳税问题,她指出,餐饮、住宿主要收入适用6%的税率、会议和设备出租等适用不同的税率。如大堂转租的小商品部、停车场车辆停放等适用于不动产11%的税率,租车适用交通运输业11%的税率。

  饭店行业多是集供、产、销、服务于一体的企业,她用某饭店“营改增”前后税负的对比,说明了“营改增”有利于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并使税制更加合理,最终促进上下游均衡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对税费征收的管理。

  “‘营改增’后,住宿、餐饮企业的成本构成、采购途径、收入构成等将与企业税务紧密相关,企业要推进服务外包,降低饭店成本,规范供应商,完善采购类别,规范营销方式。”郭红彩说,“营改增”将使住宿、餐饮企业选择正规采购渠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有利于推动我市服务行业的进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作者:金曦 通讯员: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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