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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旅游年票发售点管理新规发布
http://www.hnta.cn 2016/1/8 10:28:04 来源:洛阳市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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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2015年洛阳市旅游年票发售点工作会议在新友谊大酒店举行,会上发布了重新修改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年票发售点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年票发售点抓管理、抓服务质量,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规定》强调,想办理洛阳旅游年票的学生及符合购买条件的外地人员必须本人到年票发售点现场拍照办理,避免使用往年照片或翻拍照片,避免照片非 正面、只有侧脸或不清晰,造成持卡者进景区时不必要的麻烦;年票发售点由往年一年一审改为两年一审,不符合规定和出现问题较多的发售点将坚决取缔。

    据了解,市年票办2015年接受有关年票的咨询电话2000多次,解决与年票相关的投诉50起。年票销量较往年有了很大突破,年票发售点整体管 理及服务情况良好,但部分发售点也出现了年票照片拍得不清楚、资料上传不及时、私自加价降价等问题。对此,市年票办重新修改发布了《关于 进一步加强旅游年票发售点管理的规定》,对办理年票及年票发售点做出了明确要求。

    年票发售点工作人员需知

    ■年票发售点两年审核一次,对不符合规定 和出现问题较多的发售点坚决取缔;审核合格的发售点续签合作协议,继续运行;对不能续签协议的发售点,停止其发售工作。

    ■年票发售点只能在申报登记地点为市民办理旅游年票,不得随意将旅游年票放置到其他地点代理销售。未经授权办理外地人员年票卡的发售点,不允许将旅游年票销售给外地人员。如发现违规操作或不按照要求办理的发售点,将面临停止发售权甚至撤销发售点的处理。

    ■年票发售点工作人员在出售年票卡时,要认真核对购卡者的身份信息,确认其办理旅游年票的资格。拍照时,要做到所拍照片为头像正面,画面清晰。学生及符合办理条件的外地人员,必须本人到场拍照。

    ■年票发售点要严格遵守60元/张的发售价格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发售价格。如有违反,将终止其发售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

    ■由年票发售点操作失误造成旅游年票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及 时联系市年票办妥善处理,如无法处理,年票用户的经济损失由发售点承担。

作者:吕新 通讯员:
(责任编辑:徐鹏)  【回到顶部】 【返回上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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