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旅行社行业经营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旅游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豫旅 〔 2008〕 153 号)文件要求,新乡市旅游局于 2008年 6月至 8月,在全市旅行社行业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报省旅游局备案。
根据河南省星级旅行社评定委员会《关于河南省首批星级旅行社评定结果的公告》豫星评 〔 2009〕 1 号文件精神,新乡市新增七家星级旅行社,他们分别是:四星级旅行社1家,河南省新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三星级旅行社6家,新乡市弘达旅行社、新乡市鸿雁旅行社、新乡市佳日旅行社、辉县市共城风景旅行社、辉县市太行旅行社、卫辉市华夏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