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旅游局下发通知,开始对全市旅行社进行2008年度业务年检。
此次年检是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有关文件精神开展的。年检的范围是2008年12月31日前被批准完成工商注册的各类旅行社。内容是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
根据时间安排,审计验证工作于2009年 1月 31日前完成;2009年 2月15日前各旅行社上报各种年检资料;2009年 1月中旬至 2月中旬,新乡市旅游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旅行社进行实地检查;县(市)、区旅游局负责对本辖区的旅行社初检;2009年 2月 21日至 3月 5日新乡市旅游局将对旅行社填报的各项指标进行审核,作出旅行社的年检初步结论和书面总结,并上报省旅游局。
目前,审计验证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