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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http://www.hnta.cn 2008-11-26 15:09:57 来源:新乡日报 点击:

    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会议传来消息:新乡市被授予 “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会议于11月17日至18日在花城广州市召开。会上,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杨继平宣读了《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授予河南省新乡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决定》。《决定》中指出,长期以来,河南省新乡市坚持把加快城乡绿化、发展城市森林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保证投入、全民参与,积极探索城市森林建设的成功模式,大力改善城乡生态状况,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形成了以森林为主体的、比较完备的城市生态系统。城市森林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均达到了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随后,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副主任贾治邦向新乡市委书记吴天君颁授了 “国家森林城市”牌匾,新乡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晓然也参加了会议。
    吴天君在会上发言说,我们以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为重点,以生态文明村建设为基础,以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努力打造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通道(水系)林阴化、农田林网化、乡村林果化的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新格局,对照评选国家森林城市的大小38项评价指标全部达标,初步走上了一条具有黄河流域平原地区特色的城市森林建设之路。吴天君说,今后将以此次论坛为契机,以国家森林城市成功摘牌为动力,认真学习兄弟市的好经验,不断提高森林城市建设水平,着力把新乡建设成为物畅其流的枢纽重镇、人才荟萃的创业乐园、中州大地的创新之城、最宜人居的生态佳境。
    据悉,今年和新乡市一同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的还有广东省的广州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阿克苏市。 (记者曹生旭)

作者: 通讯员:曹卫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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