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认为公布成绩与本人考试实际有出入的,可以申请复查。《复查分数申请表》可在网站[url=http://edu.hnta.cn/2007/hecha.doc][color=#0000ff]http://edu.hnta.cn/2007/hecha.doc [/color][/url]进行下载,按项目和要求填写后,于12月23日前交省旅游局导考办(联系人:邱肖楠,电话:0371-65509282)。导考办将组织专人复核,复核成绩于2008年元月20日前通知考生本人。
回答者:yongcncn 2007/12/12 8: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