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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游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08月26日 

省旅游省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行为,树立旅游管理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8月26日局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加强和改进作风有关事宜。
   会议确定了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一是严格考勤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工作人员请假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才可以离岗,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离岗的人员,作旷工处理。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购物、打游戏、看影视、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到秉公办事、文明办公、热情待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四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职责范围内的事及时处理,涉及相关处室的事协调处理,超越权责范围的事及时逐级上报。五是严格遵守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坚决杜绝奢侈浪费行为。严禁参加各类赌博性质活动和利用公款相互吃请。六是坚持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旅游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时限,公开投诉监督电话、投诉信箱。所有行政事务,实行阳光作业。七是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执行公务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八是服从组织安排,执行有关规定,做到政令畅通、高效运行,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凡在作风建设出了问题,实行责任追究,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外,还将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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