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小浪底旅游管理局、济源市旅游局:
《关于审批〈济源市小浪底北岸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请示》(豫小浪底旅字〔2015〕4号)、《关于对〈济源市小浪底北岸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审批的请示》(济旅〔2015〕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源市小浪底北岸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请你们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小浪底北岸旅游发展要遵循“合理开发,科学保护”的原则,坚持社会、经济、环境和生态效益相统一,规划区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应按照《总体规划》科学有序地进行。
此批复。
2015年6月16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