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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洛阳东红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四家旅行社的批复

洛阳、平顶山、鹤壁、商丘市旅游局:
  你们局《关于成立洛阳东红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洛旅〔2014〕90号)、《关于成立平顶山市候鸟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平旅〔2014〕47号)、《关于成立鹤壁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鹤旅〔2014〕14号)、《关于设立商丘市长江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商旅〔2014〕32号)文件收悉。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条件的有关规定,特许可洛阳东红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候鸟旅行社有限公司、鹤壁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商丘市长江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请通知上述旅行社在此批复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银行增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超过30日未办妥质量保证金手续,须依法再行申请许可。
  此批复。

                     
                     
                  2014年6月23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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