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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焦作市、修武县列为全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县)的批复

焦作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将焦作市、修武县列为全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县)的请示》(焦旅〔2013〕20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焦作市、修武县作为全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县),全面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工作。
  深化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既是“十二五”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的重要任务,更是新时期全省旅游行业发展急需解除的主要制约因素。焦作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旅游业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近年来,焦作市、特别是修武县,旅游综合实力大大增强,进一步深化旅游综合改革,思想统一,旅游标准化服务体系健全,转型升级势头强劲,具备了列入全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市(县)的成熟条件。
  希望焦作市、修武县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旅游综合改革方案,落实各项措施,稳步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工作。通过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创新,优化旅游经济运行机制,引导旅游资源科学配置,提高旅游产业市场化水平,尽快把旅游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建立与旅游业综合性产业特征相适应的统筹发展机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把旅游业建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完善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提升旅游目的地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旅游业对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功能,使旅游业真正成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支撑产业。
  希望焦作市和修武县通过改革早日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城市,为全省旅游业的改革创新做出贡献!
 

                   2013年4月8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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