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乡、三门峡、郑州、信阳市旅游局:
你们局《关于设立开封乐游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汴旅文〔2013〕8号)、《关于成立新乡市新视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新旅〔2013〕12号)、《关于设立三门峡市金三角旅游有限公司的请示》(三旅〔2013〕13号)、《关于设立河南天宇旅游策划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郑旅〔2013〕335号)和《关于成立商城县金太阳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信旅字〔2013〕10号)文件收悉。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条件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开封乐游旅行社有限公司、新乡市新视旅行社有限公司、三门峡市金三角旅游有限公司、河南天宇旅游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商城县金太阳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以上旅行社成立后,你们局要积极开展对以上旅行社的服务和监管工作,确保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条令、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我省及当地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批复。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