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注销洛阳市大潮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报告》(洛旅〔2013〕83号)、《关于注销洛阳市鸿远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报告》(洛旅〔2013〕84号)、《关于注销洛阳市和谐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报告》(洛旅〔2013〕85号)收悉。
上述旅行社提出注销申请,经研究,省旅游局同意注销洛阳市大潮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市鸿远旅行社有限公司、洛阳市和谐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即日起公布于河南旅游政务网。请你委接到通知后,收回被注销旅行社的《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予以销毁。
此通知。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