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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辉县市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两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新乡、郑州市旅游局:
  你们局报来的《关于注销辉县市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新旅〔2012〕34号)、《关于注销河南省星期八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请示》(郑旅〔2012〕86号)收悉。
  上述旅行社提出的注销申请,经研究,省旅游局同意注销辉县市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河南省星期八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即日起公布于河南旅游政务网。请你们局接到通知后,收回被注销旅行社的《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予以销毁。
  此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旅游 旅行社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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