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成立灵宝市环宇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三旅〔2009〕55号)、《关于成立灵宝众鑫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三旅〔2009〕62号)、《关于成立三门峡金叶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三旅〔2009〕63号)文件收悉。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条件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灵宝市环宇旅行社、灵宝众鑫旅行社、三门峡金叶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以上旅行社成立后,你局要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条令的贯彻落实,为三门峡市及我省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批复。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