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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灵宝市环宇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旅行社的批复

三门峡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成立灵宝市环宇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三旅〔2009〕55号)、《关于成立灵宝众鑫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三旅〔2009〕62号)、《关于成立三门峡金叶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三旅〔2009〕63号)文件收悉。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条件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灵宝市环宇旅行社、灵宝众鑫旅行社、三门峡金叶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以上旅行社成立后,你局要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条令的贯彻落实,为三门峡市及我省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批复。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旅游 旅行社 批复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09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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