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旅游局: 你局濮旅〔2009〕35号文件收悉。经审核,濮阳市天龙旅行社有限公司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的国内旅行社设立条件,批准为国内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业务。 旅行社批准成立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服从行业管理,重视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按时按质报送接待统计和财务报表,为濮阳市及我省旅游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批复。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