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旅游局: 你局许旅管〔2008〕5号文件收悉。经审核,许昌报业旅行社有限公司、许昌市铁龙旅行社有限公司均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的国内旅行社设立条件,批准为国内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业务。 旅行社批准成立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服从行业管理,重视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按时按质报送接待统计和财务报表,为许昌市及我省旅游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批复。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