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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金城国际旅行社”设立洛阳分社的批复

洛阳市旅游局:
  你局洛旅文〔2008〕69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河南金城国际旅行社在洛阳市设立分社。分社成立后,要严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实行“四统一”管理,既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来开展经营活动,服从行业管理,重视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为我省旅游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批复。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旅游 旅行社 批复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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