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187号)精神,按照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省旅游局与省环境保护厅组织旅游、环保专家,依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及评分细则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对我省申报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核查资料和技术评估等工作程序,洛阳栾川重渡沟风景区、信阳南湾湖风景名胜区及三门峡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达标,拟推荐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
省旅游局联系电话:
0371-65509426、65908681
省环境保护厅联系电话:
0371-66309106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