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辖市旅游局及相关特色旅游村:
根据《河南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特色旅游村奖补资金拨付给你们(奖补方案及金额详见附表)。请接此通知后,尽快按照资金使用用途组织项目实施。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旅游奖补资金管理,不得挪用或侵占旅游奖补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对旅游奖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取消该单位两年的旅游奖补资金申请资格。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将于今年组织力量对旅游奖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并形成旅游奖励资金实施绩效评估报告,作为安排下年度旅游奖补资金的参照依据。
此通知。
附件:特色旅游村奖补方案及资金分配情况表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