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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休闲农庄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培育建设一批全国知名乡村旅游目的地,河南省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休闲农庄创建工作。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部门遴选、审核、推荐,河南省旅游局审核研究,决定授予郑州市中牟县等10个县(区)为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县、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等20个乡(镇)为全省乡村旅游示范乡(镇)、登封市大冶镇朝阳沟村等30个村为全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河南晨明生态农业庄园等50个乡村旅游休闲农庄为全省乡村旅游示范休闲农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从政策扶持、资金投入、项目带动、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大对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休闲农庄的支持力度,充分激发各地发展乡村旅游的积极性,不断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
  二、各地要加强对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休闲农庄先进做法和经验的宣传推广,为推动全省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领航引路、榜样示范。
  三、省旅游局将建立乡村旅游示范单位退出机制,会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每三年对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休闲农庄开展综合评估,对发展缓慢、丧失特色、品牌退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整改通报或取消称号。
  四、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休闲农庄将在河南省旅游政务网进行公布。牌匾和证书由省旅游局颁发

       附件:河南省乡村旅游示范点名单

2015年10月12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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