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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台优惠措施推动旅游消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
  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严峻形势,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近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扩大消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14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旅游局要“完善旅游促进措施,推动旅游消费”。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指示精神,结合省旅游局开展的与中原经济区周边及高铁沿线区域旅游合作等活动,省旅游局近期将陆续制定系列措施,以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游客来我省旅游。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积极出台措施。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要结合《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调旅游企业,出台有针对性的旅游优惠措施,特别要建立淡旺季旅游价格调整机制。一是协调各景区全年对境外游客实行门票五折优惠;二是协调各景区对国内游客在淡季(11月15日-翌年3月15日)实行门票五折优惠。三是协调各星级酒店在淡季(11月15日-翌年3月15日)对旅行团队给予住房优惠。除以上措施外,还要采取发售通票、年票、团购票等形式,让利与民,调动广大游客的旅游消费热情。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市要结合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特别是当前,要切实与中原经济区周边及高铁沿线进行区域旅游合作,推出更加符合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丰富冬季旅游、红色旅游产品,并为明年的市场开拓打下坚实的基础。要运用多种手段(注重运用网络等新媒体)、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吸引更多的游客特别是高端游客来我省旅游观光,有效推动和促进旅游消费。
  三、要积极引导参与。此工作是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的重要举措,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要积极引导各旅游企业,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旅游消费对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此活动中动来,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人民群众,主动担当旅游为促进经济增长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旅游业应有的贡献。
  四、要认真抓好落实。在省政府下发的《通知》中,对各市、县人民政府及所涉及的省直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和明确要求。请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接此《通知》后,迅速行动起来,主要领导亲自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时值岁末年初,省旅游局拟于明年初赴京广高铁沿线城市开展促销活动。为扩大宣传效果,省旅游局将协调沿线相关城市第一媒体联盟成员及当地网络媒体配合,积极宣传推广各沿线城市旅游产品。请各地协调当地主要景区抓好各项优惠措施的落实。
  请于12月25日前贯彻落实情况报省旅游局旅游促进处。
  联系人:刘芳
  电 话:0371-65509435、15290870656
  此通知。


                  2012年12月13日

 

 

 

 

主题词:旅游 措施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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