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旅游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意见》(豫政办〔2015〕93号)和2017年河南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加强旅游项目建设,省旅游局决定开展“河南省旅游业投资贡献奖”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选树目的
通过“河南省旅游业投资贡献奖”的选树,大力宣传近年来在我省旅游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投资规模大、创新意识强、发展势头好的旅游企业,引导推动全省旅游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二、选树对象
省内以投资旅游业为主营业务的旅游产业大型民营企业。
三、选树标准
(一) 企业“十二五”期间以来,三年累计实际投资旅游业超过人民币5亿元,并将房地产等非旅游投资项目予以剔除;
(二)企业从事旅游投资时间三年以上;
(三)企业重点旅游投资项目已运营,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没有发生过相关涉税违规事项,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发生重大社会负面事件。
四、推报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活动,全面了解本地区旅游企业及投资旅游项目相关情况,对参选企业提供的信息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及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参选企业在省内各地有多个分支企业及投资项目,原则上由企业总部所在地旅游部门负责推荐上报。
请各省级旅游部门于2017年6月28日前,将申报请示文件、佐证材料及申报表格(盖章后)和电子文件(PDF格式),报送至河南省旅游规划发展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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