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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估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旅游局、各有关试点单位:
    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在各级政府及旅游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从今年11月份开始河南省旅游局受国家旅游局的委托,对我省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河南八里沟景区有限公司、河南嵖岈山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淮阳县太昊陵管理处进行评估验收工作。对我省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周口市淮阳县进行初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做好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估验收、初审准备及时间安排
    1、11月3号—5号完成对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评估验收工作。
    2、11月6号—8号完成对河南八里沟景区有限公司评估验收工作。
    3、11月9号—11号完成对河南嵖岈山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评估验收工作。
    4、11月12号—14号完成对淮阳县太昊陵管理处评估验收工作。
    5、11月15号—17号完成对周口市淮阳县的初审工作。
    二、评估验收方式
    1、试点县
    受国家旅游局委托,河南省旅游局负责试点县的初审工作,按照修改后的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县(区)评估表,经初审合格向国家旅游局上报申请验收,由国家旅游局组织评估验收组进行评估验收。
    2、试点企业
    受国家旅游局的委托,按照修改后的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河南省旅游局组织对我省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进行评估验收工作,国家旅游局将视情况对部分试点企业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三、试点县初审、试点企业评估验收方法
    1、资料审核
    按照修改后的评估标准查阅试点县、试点企业提供的文件、记录、标准文本等全部资料。文件资料以年度2010年、2011年为主,数据来源为国家或省、市统计年鉴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文件资料。对不能确认的情况,要求追补相应资料,进行现场验证。
    2、现场评估打分
    对标准评分项目涉及的景区、饭店、旅行社、交通等旅游各要素场所和城市旅游功能进行现场检查。评估验收试点企业贯彻执行标准的情况及效果。
    四、 试点县初审、试点企业评估验收工作流程
    1、召开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汇报会,主要内容为:听取试点县、试点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市旅游局向省评估验收组报告试点县、单位初审工作情况;省验收组组长讲话。
    2、评估验收组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依据评估标准逐项打分。
    3、形成试点评估验收报告,包括总体评价、标准各项得分。
    4、召开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估验收通报会。参加范围为省辖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标准化的领导、试点县政府领导、县旅游局负责人、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主要内容为:初审组、评估验收组向试点单位通报初审、评估验收意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但不公布评估验收分数和结论;试点县领导、试点单位领导、市局领导表态发言。
    五、试点县初审、试点企业评估验收组的组成
    初审组、评估验收组由省局领导和旅游标准化工作人员组成。 各有关市旅游局和各试点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试点单位的初审和省旅游局旅游标准化评估验收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河南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权汴生
            电话0371—65509448    传真:0371—65506773
附件:
1. 全国旅游标准化初审、评估验收组名单
2. 评分表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旅游 验收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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