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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旅游局:
  根据豫旅〔2010〕307号文件的要求,省旅游局分别对开封、信阳、洛阳、焦作、南阳、三门峡等六个城市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六个城市的统计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放弃周末和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都能够按照要求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中发现的亮点
  1、由专业调查公司组织实施的调查总体开展情况较好。开封、三门峡两城市委托专业调查公司开展调查,问卷填写较为认真,调查实施较为规范,质量把关较为严格。
  2、洛阳、信阳、南阳等市的样本量能够按照制度要求达到上年接待量万分之三。洛阳市在重大节庆活动和黄金周期间都开展了抽样调查工作,全年的调查样本量达到一万多份。
  3、焦作、开封、三门峡能够按照制度的要求,汇总星级酒店、社会旅馆、农家宾馆等各类住宿设施的床位数和房间数等基本信息,建立全市抽样调查的样本框。
  4、开封、洛阳、三门峡等市能够为抽样调查工作安排专项资金,保证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问题和不足
  1、未按照制度要求建立调查抽样框,并在样本框中按照分类、分层、等距的原则选取被调查单位。被调查单位选取和问卷数量分配的随意性,造成数据误差较大,影响了最终测算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制度中要求,调查应在旅游平季开展,但是个别城市选择旺季或者淡季调查,影响了数据科学性。
  3、调查对象未按照随机原则进行抽取,个别城市重点调查外省游客,或者对一个旅游团队调查人员过多,影响了数据的客观性。
  4、个别调查员对工作不尽职尽责,督导员未对回收问卷进行仔细审核,造成问卷填写不认真,缺项和错误较多。未对每份有效问卷进行正确编码,导致无法测算各县(区)数据。
  5、未按照《统计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调查问卷进行存档备查。
  6、六城市均未能提交比较科学、严谨的测算方法。
  7、国内旅游抽样调查是统计制度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法定的调查任务,是进行政府责任目标考核的基础,部分城市未申请专项经费,调查工作的开展无保障。
  三、被抽查的六个城市在调查工作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认真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今年对外公布和政府责任目标考核需使用省局测算的数据。未被抽中的城市,请按照通报的问题认真自查整改。2011年起,省旅游局将继续加强旅游统计工作检查力度,规范统计方法,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旅游 统计 通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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