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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平顶山神马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七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平顶山、南阳、开封、许昌、郑州市旅游局: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和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旅行社备案和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旅〔2010〕232号)要求,平顶山神马旅行社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国旅行社、叶县环球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峡信合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封市神州旅行社有限公司、许昌金阳光旅行社有限公司、河南大众旅行社有限公司七家旅行社未按规定时限开立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并拒不整改、不上报书面情况说明。我局决定注销上述旅行社的《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即日将公布于河南旅游政务网。请接到通知后,迅速收回上述旅行社的《国内和入境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上报我局监督管理处,同时通知本地工商部门予以注销。
  此通知。

 

                  二○一○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旅游 旅行社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0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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