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省直各星级饭店:
为做好2014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根据全国星评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以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旅游饭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标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强化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素质,促进旅游饭店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把复核工作与严格把握国家标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不同区域、相同标准,维护星级饭店总体形象;
2、把复核工作与提升星级饭店整体质量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引导饭店的硬件改造和软件提升;
3、把复核工作与树立饭店的诚信经营理念紧密结合起来,推进星级饭店业建立“敬业、诚信、服务”为核心的行业价值观;
4、把复核工作与对各级星评委和星评员的工作评价和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并完善工作责任的倒追究制度。
三、复核范围
(一)评定性复核
1、五星级饭店
全国星评委将于11月前开展满三年期五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工作,省星评委将协助涉及我省的2家饭店做好迎检工作。
2、四星级饭店
省星评委于2014年9月至2014年11月委派省级星评员对满三年期的四星级饭店(附件1)进行评定性复核,凡是没有全面停业的复核饭店,一律不得以装修改造等理由申请延期。
3、一至三星级饭店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星评委可参照省星评委要求,认真落实本地区一至三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工作。省直饭店由省星评委负责组织实施(名单详见附件1)。
(二)年度复核
除参加评定性复核的饭店,凡是2013年12月31日前评定的星级饭店都在年度复核范围之内。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星评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星级饭店的年度复核;省星评办负责对省直饭店的年度复核,并对全省的复核工作进行监督协调。
四、复核重点
1、标准必备项目检查表(附录A)所要求的项目,饭店是否全部达标,如客房面积、浴缸配备等等,确保必备项目的数量、比例等符合标准要求;
2、饭店在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的调整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是否到位,是否能够有效、便捷、安全的发挥其服务功能,是否有违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原则的顾客投诉或相关反应。
3、 饭店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是否完备且执行有力,培训师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有保障,员工是否能主动为顾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4、 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有哪些举措,是否重视高效节能设施设备、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是否有效调动全体员工和宾客参与;
5、 近三年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
6、 饭店对外包经营部门是否能进行有效监管,其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其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饭店相应星级标准。
五、工作方式
省星评委将以“明查为主、暗访为辅”的方式开展评定性复核检查,并对全省复核饭店和各地星评委的复核工作进行抽查。对于第三方网评中顾客投诉较多、业内反应较差的饭店,省星评委将列为重点暗访及抽查对象。
六、工作要求
2014年度全省星级饭店复核工作,要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的要求开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星评委要严格依照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管理,抓好本地区的复核工作;各级星评员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致检查、严守标准,充分发挥督查、纠正、引导的作用;各复核饭店要积极做好自检自查,及时查找并整改不达标问题,做好接受复核检查的准备工作。
(一)评定性复核前准备
各有关星评委要督促本地区评定性复核饭店对照新版标准开展自查,实事求是地填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星级标志满 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附件2),并向复核饭店转交《星评员工作评价表》(附件3)。
(二)四星级饭店及省直饭店评定性复核材料上报
执行复核检查任务的省级星评员在确定检查日期后告知省星评办,并于复核检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向省星评办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星评员完成);
2. 饭店满 年期评定性复核检查报告(星评员完成);
3.反馈会议原始记录(星评员和饭店总经理共同签字);
4.饭店大堂、最低配置的客房、零点中餐厅、电梯轿厢、楼道(客房楼层)的近期五寸彩色实景照片各一张(勿用饭店印刷宣传品照片);
5.星级标志满 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
复核饭店于复核检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将省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邮寄至省星评办。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饭店复核材料上报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星评委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2014年度本市(县)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总结报告和处理饭店登记表(附件4,含整年度辖区内处理饭店情况)同时以书面(加盖星评委公章)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至省星评办。为保证及时上报复核工作总结,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星评委合理安排复核工作进度,并及时对不达标饭店做出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4年度评定性复核四星级及省直饭店名单;
2.星级标志满 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
3.星评员工作评价表;
4.复核处理饭店登记表。
河南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1110
电话:0371-65506772(张青山)、65909641(卜高杰)
传真:0371-65909641
邮箱:bgaojie@163.com
复核通知及文件下载:河南旅游资讯网(www.hnta.cn/gov/)“通知公告”栏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