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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地理国情普查所需专题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精神,根据《关于请协助做好地理国情普查所需专题资料收集提供工作的通知》豫地普办〔2014〕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辖市旅游局收集并提供国家4A级以上(含4A)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范围图。
  二、提供国家4A级以上(含4A)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名称、等级、面积、类型、总体概况等文字材料。
  三、图形资料可采用Shp、mdb、dwg、dxf、mif、mapGIS等矢量数据格式,如有多种矢量数据格式,仅提供一种格式数据,Shp、dwg格式优先;非图形资料可采用word、excel文本形式。
  四、所有资料原则上都提供电子版,确实没有电子版数据时,应提供相应纸质图件,并于3月18日前上报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望各省辖市旅游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积极主动,及时高效,确保我省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取得好的效果。
  电 话:0371-65900426 65908681
  传 真:0371-65908775
  邮 箱:hnlyjq2@163.com
  联系人:谢宇波 贾献珍 李荣胜
  此通知。

 

                  2014年3月10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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