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2009年11月20日,省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2010年豫台两地互动10万名游客,这是省委交付我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截止2010年6月30日,豫台两地互动游客共计4.6万人,其中河南赴台游客约3万余人,台湾来豫人数约1.6万余人。
最初我局拟定的工作方案是申请850万元经费用于奖励为豫台互动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省辖市旅游局和相关旅游企业(详见附件1、2)。但活动开展过程中,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仅有奖励还不能有效拉动台湾客源市场,还须根据台湾方面的要求及市场行情,加大对台旅游宣传促销力度,为此,我局采取在台湾旅游界和公众媒体投入广告、在台举办系列推广活动、邀请台湾旅行商来豫考察等多种促销手段,努力增加台湾赴豫旅游人数。由于这一措施得力,两地互动效果十分显著,特别是台湾来豫游客大量增加,豫台互动市场前景看好。为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发展台湾旅游市场,我们建议豫台互动活动经费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建立豫台旅游奖励机制
对组织和接待台湾游客来豫观光旅游成绩突出的前5个省辖市旅游局进行奖励,分设三个奖励档次,即一等奖1名,奖励70万元;二等奖2名,奖励55万元;三等奖2名,奖励35万元,共计250万元(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奖励资金可用于对台旅游宣传、奖励当地旅游企业、接待台湾旅行商等。
二、开展对台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一)对推广河南旅游的台湾旅行商实行1:1的宣传补助,需安排资金150万元。
(二)举办第三届“同根同源”豫台旅游高峰论坛,经费预算60万元。
(三)在台湾开展河南旅游系列宣传推广活动,费用共计215.55万元。
(四)在河南媒体刊登赴台旅游宣传广告,费用13.25万元。
(五)制作对台旅游宣传品,设计印刷费用106万元。
(六)在台湾建立河南旅游网站,费用60万元。
妥否,请批示。
附件:1.河南省财政厅函
2.《河南省旅游局关于请省政府协调解决豫台旅游
有关事宜的请示》(豫旅〔2010〕6号)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王建东 电话:0371-65909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