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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旅游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旅游局: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4月27日下发了《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豫防汛〔2013〕4号),对旅游部门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负责旅游景点以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确保游客安全。为做好贯彻落实,提要求如下:
  一、要有针对性地对旅游景点以及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二、要督促安全设施的加固和维护。要加强对浏览滑道、栈道、吊桥等滨水地段以及其他危险地带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检修,加强对地质灾害多发地段的安全监测和巡查,制订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
  三、各旅行社要根据汛期天气情况合理编排旅游线路,确保避开易发生塌方、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景区和路段。租用车辆时,要与具备合法资质、安装GPS等设备、各类保险齐全的旅游汽车公司签订车辆使用协议。
  四、要加强员工安全防范教育,提高汛期旅游安全意识,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遇到灾害时有所准备,将旅游企业和游客的损失降至最低,确保旅游系统在汛期安全无事故。
  此通知。


                  2013年5月29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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