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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注册导游员
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旅游局、在郑出境游旅行社、导服中心: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严格执行规定,规范导游员行为,提高导游人员素质,省旅游局决定开展全省注册导游员IC卡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河南省导游证(IC卡)的所有注册导游员。省旅游局负责对安阳市、鹤壁市、许昌市、漯河市、商丘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市及在郑出境游旅行社、省直导游服务中心、导服公司注册导游员的年审工作。
省旅游局授权郑州市旅游局、开封市旅游局、洛阳市旅游局、焦作市旅游局、平顶山市旅游局、新乡市旅游局、濮阳市旅游局、三门峡市旅游局,对本辖区注册导游员的年审工作。
    二、年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注册导游员IC卡年审报告书》;
    (二)年审导游员名册;
    (三)参审导游员IC卡;
    (四)培训人员名单、考核情况及工作总结;
    (五)旅行社专职导游,须提交正规劳动合同和三金证明;
    (六)导服中心兼职导游,须提交管理协议;
    (七)导游员变更单位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动证明。
    三、年审时间安排
    (一)可自行年审的单位
    须于3月底前结束年审工作。
    (二)需省局年审的单位
    1、在郑出境游旅行社2月27日上报年审人员资料,15个工作日后领取。
    2、安阳、许昌、商丘、信阳、周口市旅游局3月5日上报年审人员资料,15个工作日后领取。
    3、南阳、漯河、鹤壁、驻马店、济源市旅游局3月15日上报年审人员资料,15个工作日后领取。
    4、省直三家导服中心,2月27日起上报年审人员资料,分批办理。
    四、年审考评  
    (一)考评内容:导游员2012年度从事导游业务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法规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和参加培训情况等。
    (二)考评等级:考评等级设定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考评结果输入IC卡信息管理系统。
    五、年审培训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的规定。省旅游局授权18个省辖市旅游局及在郑出境游旅行社、导服中心、导服公司进行年审培训。各单位在培训内容设置上务求实效,要强化旅游从业人员质量意识,通过培训全面提升导游人员服务质量,树立我省导游员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和网络授课(网址:www.hnta.cn/dypx两种。
    (二)培训时间: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须于3月20日前结束。
    (三)培训考核:采用书面考核和网络考核方式。
    (四)为保证培训质量,省局将对各单位培训计划、方案、内容、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如有不按规定执行的,将取消该单位年审培训资格。
    六、年审要求
    (一)导游证IC卡自发放之日起每年需参加年审。凡无故不按时参加年审的人员,导游证IC卡自动失效,不得参与升级考试、评优等活动,不得办理变更、遗失补办、转出等相关手续;任何旅行社不得聘用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审的导游员上团,持未年审导游证IC卡带团一经查处,将严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年审不收费用。
    (三)年审工作结束后,将对“年审不合格”的导游员进行公示。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时间按排报送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王宝华 张洋 汪垠晓    
    联系电话:0371-65506773、65995781

    此通知。

    附:一、《注册导游员IC卡年审报告书》
       二、《年审导游员名册》


2013年2月19日

主题词:旅游 审核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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