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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港澳台青少年游学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港澳青少年是我省入境旅游的重要潜在市场,培育和开发港澳青少年市场是促进港澳台同胞入境旅游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组织港澳青少年赴内地开展游学是增强港澳青少年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旅游局“515”战略部署,今年启动了“万名港澳台青少年赴内地(大陆)游学工程”。为深入做好此项工作,吸引更多的港澳台青少年到河南开展游学活动,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游学基地。省局将根据国家局的要求,发展一批独具河南特色的游学活动基地。各地要依托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工商企业、知名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博物馆、纪念馆等各类公共资源,深入挖掘科普、传统文化、历史以及生活实践等教育内容,完善接待条件,健全配套设施,为游学活动提供便利,满足港澳台青少年的需要。
  二、规范游学接待。游学产品的开发要科学确定主题,产品设计要注重以学生为主体,根据不同团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参观、学习与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游学活动的过程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操作实施,使港澳台青少年真正体验到河南游学产品的特色和品质。
  三、制定支持政策。开展港澳台青少年游学活动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能仅靠市场化运作。各地要积极协调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设施对港澳台青少年免费开放,旅游景区给予四折门票优惠。要积极配合支持港澳台青少年游学团组关于参观考察、学校交流、专业座谈等的个性化需求。要结合本地实际,设立港澳台青少年游学活动专项资金,鼓励和推动港澳台游学市场的开发,并逐步引入社会力量,促进游学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四、形成行业合力。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由相关部门参与的当地游学指导委员会,进行专业化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定期研究工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出台优惠政策,促进游学市场不断完善。要适时考虑成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港澳台游学协会组织,提供咨询服务,调动企业的积极性,逐步推进游学活动的市场化。
  请各地接到通知后,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研究落实,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于7月15日前报省旅游局旅游促进处。


                             
                  2015年7月2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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