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
河南省赴台旅游组团社之一的河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4月2日被停止赴台旅游业务后,该公司认真查找自身在日常管理和业务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制定出台详细整改方案,组织全体员工对赴台旅游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进行了再贯彻、再学习、再领会,积极深入地开展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认清重要意义。真正认识到了赴台旅游是一项意义和责任重大的旅游活动,赴台旅游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工作要求严格,稍有不慎,就会产生不良影响。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国家旅游局关于赴台旅游的要求上来,使守法经营、优质服务、安全运行成为河南旅游集团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二)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停止赴台旅游业务后,该公司对已签订合同并要求继续成行的游客全部移交给了河南其他五家赴台游组团社操作;对12个团队共396名要求退团的游客,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给予了游客足额赔偿。(三)深入开展整改工作。修订完善了赴台旅游应急预案和责任追究制度;从产品设计、宣传促销、团队操作和领队管理等环节,进一步规范了赴台旅游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台湾接待社进行了重新选择,确保今后能够妥善安排旅游者在台交通、住宿、餐饮、游览等接待服务项目。
停止赴台旅游业务半年期间,河南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处罚规定执行,从4月2日当日便停止了全部赴台旅游业务,妥善处理了赴台旅游所有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特恳请国家旅游局批准河南旅游集团于2010年10月2日按时恢复赴台旅游业务。
妥否,请批示。
附件:河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按时解停赴台旅游业务
的申请》
二○一○年十月一日
(联系人:张洋 电话:0371-65506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