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局、在郑出境游旅行社、导服中心: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严格执行规定,规范导游员行为,提高导游人员素质,省旅游局决定开展全省注册导游员IC卡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河南省导游证(IC卡)的所有注册导游员。省旅游局负责对安阳市、鹤壁市、许昌市、漯河市、商丘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市及省直旅行社、省直导游服务中心、导服公司注册导游员的年审工作。
省旅游局授权郑州市旅游局、开封市旅游局、洛阳市旅游局、焦作市旅游局、平顶山市旅游局、新乡市旅游局、濮阳市旅游局、三门峡市旅游局,对本辖区注册导游员的年审工作。
二、年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注册导游员IC卡年审报告书》;
(二)年审导游员名册;
(三)参审导游员IC卡;
(四)培训人员名单、考核情况及工作总结;
(五)旅行社专职导游,须提交正规劳动合同和三金证明。
(六)导服中心兼职导游,须提交管理协议。
(七)导游员变更单位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动证明。
以上资料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年审。
三、年审时间安排
(一)可自行年审的单位
须于3月底前结束年审工作。
(二)需省局年审的单位
1、在郑出境游旅行社2月24日上报年审人员资料,15个工作日后领取。
2、安阳、许昌、商丘、信阳、周口市旅游局3月6日上报年审人员资料,15个工作日后领取。
3、南阳、漯河、鹤壁、驻马店、济源市旅游局3月15日上报年审人员资料,15个工作日后领取。
4、省直三家导服中心,3月26日上报年审人员资料,分批办理。
四、年审考评
(一)考评内容:导游员2011年度从事导游业务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法规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和参加培训情况等。
(二)考评等级:考评等级设定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考评结果输入IC卡信息管理系统。
五、年审要求
(一)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培训。
1、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导游员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培训时间。
2、各单位在组织培训前须将培训计划、方案报省局监督管理处审核。
(二)导游证IC卡自发放之日起每年需参加年审。凡无故不按时参加年审的人员,导游证IC卡自动失效,不得参与升级考试、评优等活动,不得办理变更、遗失补办、转出等相关手续;任何旅行社不得聘用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审的导游员上团,持未年审导游证IC卡带团一经查处,将严格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年审不收费用。
(四)年审工作结束后,将对“年审不合格”的导游员进行公示。
(五)各单位要严格按时间按排报送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洋 汪垠晓
电 话:0371-65995781 65506773
此通知。
附件:1.《注册导游员IC卡年审报告书》
2.《年审导游员名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