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辖市旅游局、各全国标准化试点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1〕57号),省旅游局受国家旅游局委托拟于7月4日起对淮阳县、河南省淮阳县太昊陵管理处、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河南省八里沟景区有限公司、河南碴砑山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我省5个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根据国家旅游局《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所确定的工作任务,以评估试点单位在标准化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政策支持、工作创新、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旅游标准、标准实施效果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为重点,对照“评估表”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指导意见。
二、时间安排
(一)7月5日-7月6日,对云台山景区进行中期评估(7月5日上午召开汇报会,并开始检查,7月6日下午反馈意见)。
(二)7月7日-7月8日,对八里沟景区进行中期评估(7月7日上午召开汇报会,并开始检查,7月8日下午反馈意见)。
(三)7月9日-7月10日对碴砑山景区进行中期评估(7月9日上午召开汇报会,并开始检查,7月10日下午反馈意见)。
(四)7月11日-7月14日对淮阳县、太昊陵景区进行中期评估(7月11日上午召开淮阳县、太昊陵景区汇报会,并开始检查太昊陵景区,7月12日下午反馈太昊陵景区意见并开始检查淮阳县,7月14日反馈淮阳县意见)。
以上时间若有调整将电话通知。
三、评估依据
(一)《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县(区)评估表(试行)》(评估达标分为750分)。
(二)《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试行)》(评估达标分为750分)。
四、评估工作程序
(一)试点单位工作情况汇报会
主持:试点县旅游标准化负责人;试点企业所在省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标准化负责人。
参会人员:试点单位负责人及旅游标准化工作人员;试点企业所在地级市和县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省旅游局中期评估组人员。
(二)检查评估
省旅游局中期评估组分成资料审核、现场检查2个小组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三)评估结果通报会
主持:省中期评估人员。
参会人员:试点单位负责人及旅游标准化工作人员;试点单位所在地级市和县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省旅游局中期评估组人员。
五、相关要求
(一)试点单位应提供以下迎检资料:
1、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报告。
2、《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试行)》自查打分表。
3、自查打分情况说明(包括分项得分情况、得分依据、佐证材料名录等)。
(以上资料A4纸,双面印刷并装订成册)。
4、创建标准化试点单位的相关资料。
(二)中期评估组在检查评估期间不扰民、不扰政、不参加非工作必须的活动。受检单位不挂欢迎横幅、不做欢迎立牌。
六、省旅游局中期评估组人员
中期评估人员由省旅游局领导、负责标准化工作的有关人员,省内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所在省辖市旅游局行管科科长,熟悉旅游标准化专家组成。
七、联系人
联系人:权汴生、王岩
电 话:0371-65506773
传 真:0371-65506773
电子邮箱:hntahg@126.com
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