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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淮阳县等5家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开展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旅游局、各全国标准化试点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1〕57号),省旅游局受国家旅游局委托拟于7月4日起对淮阳县、河南省淮阳县太昊陵管理处、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河南省八里沟景区有限公司、河南碴砑山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我省5个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根据国家旅游局《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所确定的工作任务,以评估试点单位在标准化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政策支持、工作创新、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旅游标准、标准实施效果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为重点,对照“评估表”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指导意见。
  二、时间安排
  (一)7月5日-7月6日,对云台山景区进行中期评估(7月5日上午召开汇报会,并开始检查,7月6日下午反馈意见)。
  (二)7月7日-7月8日,对八里沟景区进行中期评估(7月7日上午召开汇报会,并开始检查,7月8日下午反馈意见)。
  (三)7月9日-7月10日对碴砑山景区进行中期评估(7月9日上午召开汇报会,并开始检查,7月10日下午反馈意见)。
  (四)7月11日-7月14日对淮阳县、太昊陵景区进行中期评估(7月11日上午召开淮阳县、太昊陵景区汇报会,并开始检查太昊陵景区,7月12日下午反馈太昊陵景区意见并开始检查淮阳县,7月14日反馈淮阳县意见)。
  以上时间若有调整将电话通知。
  三、评估依据
  (一)《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县(区)评估表(试行)》(评估达标分为750分)。
  (二)《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试行)》(评估达标分为750分)。
  四、评估工作程序
  (一)试点单位工作情况汇报会
  主持:试点县旅游标准化负责人;试点企业所在省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标准化负责人。
  参会人员:试点单位负责人及旅游标准化工作人员;试点企业所在地级市和县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省旅游局中期评估组人员。
  (二)检查评估
  省旅游局中期评估组分成资料审核、现场检查2个小组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三)评估结果通报会
  主持:省中期评估人员。
  参会人员:试点单位负责人及旅游标准化工作人员;试点单位所在地级市和县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省旅游局中期评估组人员。
  五、相关要求
  (一)试点单位应提供以下迎检资料:
  1、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报告。
  2、《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试行)》自查打分表。
  3、自查打分情况说明(包括分项得分情况、得分依据、佐证材料名录等)。
  (以上资料A4纸,双面印刷并装订成册)。
  4、创建标准化试点单位的相关资料。
  (二)中期评估组在检查评估期间不扰民、不扰政、不参加非工作必须的活动。受检单位不挂欢迎横幅、不做欢迎立牌。
  六、省旅游局中期评估组人员
  中期评估人员由省旅游局领导、负责标准化工作的有关人员,省内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所在省辖市旅游局行管科科长,熟悉旅游标准化专家组成。
  七、联系人
  联系人:权汴生、王岩
  电 话:0371-65506773
  传 真:0371-65506773
  电子邮箱:hntahg@126.com
  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旅游 评估 通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1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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