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局、出境游旅行社:
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的通知》(旅办发〔2013〕134号)和《关于建立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工作动态报送制度的函》(旅办函〔2013〕29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境旅游公民和相关人员的规范约束,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单位开展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工作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出境旅游文明素质有关要求
各省辖市旅游局、出境游旅行社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促进公民不断提升道德素质,塑造国家和我省良好形象。一是抓宣传引导。省辖市旅游局要在当地媒体播放文明旅游公益片,出境游旅行社要在其经营场所张贴文明旅游招贴画。同时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引导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形成文明出游宣传引导的浓厚氛围。二是抓制度建设。出境游旅行社要建立健全旅游团行前教育,将文明旅游作为行前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印制并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发放文明出游手册,强化导游领队在出境旅游过程中对游客文明行为的提示和提醒责任。三是抓合同规范。以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契机,把文明旅游纳入旅游服务合同之中,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作为合同附件或宣传资料,要求旅游者自觉遵守,规范旅游文明行为。四是抓导游领队。要在导游、领队中形成“先知、会管、常提醒”的带团工作方式,及时提醒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同时制定对导游、领队人员在带团过程中文明旅游工作的考核制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领队和旅行社,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二、建立定期报送工作动态的制度
请你单位立刻指定专门人员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并在每周三前按照后附表格样式,以电子邮件或全省旅游监督管理群、出境旅行社群报送的方式上报主要内容不少于500字的有关本地区组织开展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工作动态,包括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情况。在开展此项工作中涌现的突出事迹、优秀人物、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另附材料专报。第一次报送为9月5日前。
联系人:张洋
电 话:0371-65506773
电子邮箱:hntahg@126.com
此通知。
附件:1.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工作动态报送制度联络
人员情况表(须在9月5日前第一次报送时提交)
2.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工作动态报送表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