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旅游局、在郑出境游旅行社、省直导服中心(公司):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旅游局决定从8月5日起开始受理2012年度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导游员IC卡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领取IC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参加2010年、2011年、2012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持有《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二)持有《导游人员资格证》的人员应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
(三)持有《导游人员资格证》的人员申请办理导游证,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办理导游证IC卡: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4、被吊销导游证的。
二、持有《导游人员资格证》人员申请IC卡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的《导游员资格证书》或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套,验原件;
(二)申请人与旅行社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三金”证明原件或与导游服务中心签订的代管合同原件;
(三)按规定完整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份;
(四)二张二寸红底彩色证件照;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省旅游局负责对安阳市旅游局、鹤壁市旅游局、许昌市旅游局、漯河市旅游局、商丘市旅游局、南阳市旅游局、信阳市旅游局、周口市旅游局、驻马店市旅游局、济源市旅游局及在郑出境游旅行社、省直导游服务中心(公司)申请IC卡人员材料的审核工作。
省旅游局授权郑州市旅游局、开封市旅游局、洛阳市旅游局、焦作市旅游局、平顶山市旅游局、新乡市旅游局、濮阳市旅游局、三门峡市旅游局,对本辖区申请IC卡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
三、持有《导游人员资格证》人员岗前培训考核要求
省旅游局授权18个省辖市旅游局及在郑出境游旅行社、导服中心、导服公司进行岗前培训。在培训前,各单位需将培训方案报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审核后,方可开展培训。各单位在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上务求实效。
(一)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或网络授课(网址:www.hnta.cn/dypx)两种。
(二)培训时间:18课时
(三)培训内容:
1、旅游法规;
2、导游职业道德;
3、导游服务规范;
4、应急情况处理;
(四)培训考核:采用书面考核和网络考核方式。
(五)各单位在8月20日之前向省旅游局报送培训人员名单、考核情况及工作总结;
四、受理、制作及核发IC卡时间安排
(一)8月5日—8月9日受理各单位申领导游证IC卡资料;
(二)8月12日—9月20日审核资料及制作导游证IC卡;
(三)9月23—27日分批核发导游证IC卡。
五、资料初审及报送
(一)在郑出境游旅行社、省级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公司)注册的人员申办资料,由注册单位审核、汇总后,8月7日之前报省旅游局。
(二)其他在省辖市旅行社、市级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公司)登记注册人员申办资料,按属地原则由省辖市旅游局审核、汇总后于8月9日之前报省旅游局。
郑州市旅游局、开封市旅游局、洛阳市旅游局、焦作市旅游局、平顶山市旅游局、新乡市旅游局、濮阳市旅游局、三门峡市旅游局通过网络直接向省旅游局上传IC卡申请人员相关的资料,纸质报送《申请人员汇总表》。
其他省辖市旅游局纸质报送相关资料。
六、其他
(一)各省辖市旅游局、出境游旅行社、省市导服中心要高度重视换发导游员IC卡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初审关,将此项工作作为导游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
(二)申请换发导游证IC卡,不收取工本费;
(三)集中申报单位要按时上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 洋、汪垠晓
联系电话:0371-65995781、65506773
QQ群号码:247333494(请各地市监管科、省直导服中心、在郑出境社加入一名负责同志)
邮 箱:33478982@QQ.COM
此通知。
附件: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2、《申请导游证IC卡人员汇总表》;
3、申请导游证IC卡电子表格、照片制作要求;
河南省旅游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