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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宣传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旅游局,出境游旅行社:
  根据《旅游法》、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关于印发〈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宣〔2014〕4号)要求,为加强对旅游团队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认真落实出境旅游团队行前说明会制度,现就对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宣传工作进行督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抓制度建设。出境游旅行社要认真贯彻执行行前说明会制度,切实做到行前说明会每场有记录、每日有汇总、每月有台账。各旅行社要切实承担起教育引导游客的职责,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和文明礼仪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提示参团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规定。
  二是抓合同规范。各旅行社要以贯彻实施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契机,认真执行旅游服务合同中关于文明旅游的要求,同时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作为合同附件或宣传资料,要求旅游者自觉遵守,规范旅游文明行为。
  三是抓导游领队。各旅行社要在导游、领队中形成“先知、会管、常提醒”的带团工作方式,及时提醒和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制定对导游、领队人员在带团过程中文明旅游工作的考核制度,结合省旅游局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寻找最美导游·随手拍"活动,捕捉、拍摄优秀导游、领队敬业守则、热情服务的点滴瞬间;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领队,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四是抓督促检查。各省辖市、直管县旅游局要结合省旅游局正在开展的“文明出游活动”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督促本地旅行社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旅行社要迅速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深入查找在落实《旅游法》、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文明旅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省旅游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此通知。
 


                  2014年7月11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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