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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2016年国庆假期即将到来,为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市场监管
    依法落实国庆期间假日旅游市场的监管责任,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完善、全面的公共服务保障。要落实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完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各旅游企业要积极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在旅游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礼貌待客,共同维护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利用“12301”等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
    二、确保旅游安全
   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国庆假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节前,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协调相关机构加强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隧道、旅游大巴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测。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要督促旅行社强化对旅游团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要求导游、领队等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提示;指导星级饭店完善消防、疏散、食品卫生等设施设备,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A级景区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的安全保障,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三、加强信息发布
   依托旅游应急指挥平台大数据信息,通过权威媒体渠道,及时发布旅游重要信息,服务广大群众。假日期间要及时发布旅游市场供需及市场特点等动态信息,包括:假日旅游直报点接待信息,5A级旅游景区舒适度指数,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隐患、传染病疫情、社会安全等旅游安全风险提示,旅游服务质量警示提示,旅游投诉咨询、旅游救助等服务热线信息,假日旅游统计公报等。遇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发布涉及组团社人员信息,公布旅游部门相关处置和救助信息,发布当地气象、治安等旅游安全风险提示信息以及旅游咨询、救助等服务热线信息。关注假日期间旅游新闻舆情,正确予以引导,进一步提倡文明旅游、诚信旅游、生态旅游,为人民群众创造欢乐和谐的假日旅游环境。
    四、丰富旅游产品
    充分挖掘旅游消费潜力,丰富假日旅游产品,活跃假日旅游市场,保障旅游市场供给。大力引导广大游客开展休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形成今年国庆节假日旅游的亮点。积极组织健康、文明、向上的旅游活动,推出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引导旅游企业继续开展多种惠民服务,开展跨区域协作,增强旅游便利性。大力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做好自驾游、健身游、购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的引导工作,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出游需求。
    五、搞好市场检查
    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节前和节中,要加大对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旅游市场秩序的联合执法力度,协调公安、交通、工商、商务、食品安全、质检等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重点对旅游市场秩序、不合理低价团、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非法“一日游”等问题进行检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强化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接到游客投诉,各级旅游质监部门要及时有效处理,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严密防范因投诉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六、提倡文明旅游
    全面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各项活动。加强在重点旅游城市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公共广场、商贸核心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文明旅游公益宣传,强化游客文明意识。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和文明旅游主题活动。旅行社导游、领队要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游客理性维权,及时劝阻游客各类过激行为。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通过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假日期间文明旅游浓郁氛围。
    七、严格值班制度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假日值班,做好假日旅游组织协调工作,保持联络畅通,保证高效运转。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解决假日旅游中的矛盾和问题。遇有旅游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和续报。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做好信息报送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要求,国庆节期间我局需上报全省旅游市场运行情况,请各地旅游部门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报送每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信息
    请各地于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14:00前报送当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要尽量全面反映当地假日旅游活动、特点、反响等内容。
    (二)报送节中市场运行情况小结
    请各地分别于10月3日14:00前上报前三天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小结,于10月4日14:00前上报前四天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小结。小结要点包括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游客投诉处理等情况,以及假日旅游的市场特征。
    (三)报送七天市场运行情况总结
    请各地于10月7日13:00前上报国庆旅游市场运行情况总结。总结要点同第二条,并增加相关数据与上年的同比情况,以及本次假日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值班电话:0371—65506648
    传   真:0371—65907662

 

 

                 2016年9月21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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