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分析本地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面抓好当前旅游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机构改革期间责任不松、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要立即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带队开展检查,狠抓隐患整改消除,省旅游局将成立工作组,采取明察暗访、直插一线的方式,对各地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进入第四季度后,事故上升苗头明显,接连发生福建漳州海域“10·11”渔船倾覆重大事故、山东菏泽龙郓煤业“10·20”冲击地压重大事故、天津滨海新区润滑油仓库“10·28”火灾事故、甘肃兰州“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此外还发生4起一次死亡8-9人的较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惨痛,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督促各地吸取教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第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群众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密集,再加上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往往导致事故多发频发。从近3年事故统计情况看,第四季度不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年的比重大,而且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占全年的44.4%。其中,2016年的4起特别重大事故有3起发生在第四季度,2017年第四季度发生4起重大事故。当前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一些企业安全投入减少、安全技术装备更新不及时;煤炭、水泥等能源原材料和基础化工产品供应偏紧、价格涨幅明显,钢铁企业高炉产能利用率持续升高,极易出现冲动性生产甚至违法违规生产,这些问题预计在年底前后将进一步凸显。同时,当前各地区正处在机构改革之中,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正在组建,在机构、职能和人员调整中易出现思想松懈、人心不稳、工作脱节等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地方党政领导“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进一步严密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树立属地安全生产监管“一盘棋”思想,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细化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狠抓各行业领城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针对秋冬季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重大事故教训,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煤矿要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严重、采深超千米等高风险煤矿开展“体检”会诊,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道路交通要加强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老旧大型桥梁隐患排查,提升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水上交通要加强对“六区一线”(渤海水域、长江口水域、舟山群岛水域、台湾海峡水域、珠江口水域、琼州海峡水域以及长江一线)重点水域和客船、危险品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船以及砂石船等重点船舶的日常监管执法,加大对内河船舶从事海上运输、船舶超载、配员不足、未按规定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遵守船舶定线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防商渔船碰撞、客船倾覆等事故。危化品要督促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油气管道要落实人员密集区域高后果区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高后果区城管道设施结构完整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烟花爆竹要加强旺季生产安全监管,持续深化“分包转包”、“一证多厂”、“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消防方面要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针对冬季夜间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加强对“城中村”、群租房、歌舞厅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病库”、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治理,铁路、民航、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燃气、渔业船舶、电力供暖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大工程要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重大活动现场驻守盯牢,增加岗哨布点,前置救援力量。要健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加强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熟练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非在岗值守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指令安排。各级安全生产、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练兵和备勤,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充实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安全宣传队伍,深入开展“七进”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手册、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户外媒体、移动互联网等宣传阵地,加大对公众安全知识的教育力度,广泛宣传用电用气、用火消防、交通出行、烟花燃放以及高层建筑、学校、公共场所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集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附件2:
省旅游局安全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涉旅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序,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特制定本督导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原则,将开展旅游安全检查督导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全面、深入的拉网式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明确旅游安全责任,坚决遏制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为机构改革任务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二、督导内容
(一)旅游景区:各景区在消防、卫生、交通、旅游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作业规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山、河、谷、湖、坝、峡等自然景区,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重点路段,停车场、售票处、景区入口、安全疏散通道等容易造成人员拥堵的重点部位,游艇、游船、缆车、索道、滑道、车辆等运载工具,蹦极、漂流、攀岩等风险较大的旅游项目,救生设备配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维护、警示标志设置等。
(二)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情况,主要包括烟感、喷淋、燃气自动报警,消防栓、灭火器配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等;食品卫生情况,主要包括厨师、餐厅服务人员是否持有卫生健康证,调料、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内食用,菜肴是否有留样等;用电用气安全情况,主要包括通电线路、电器、厨房用气等设施设备是否安全,尤其是防汛形势严重的情况下,地下车库等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
(三)旅行社:对经营场所、用车安全,包括车船资质、车船公司规模、管理规范、企业诚信度确认及签订旅游合同保险、导游及驾驶人员的资格证、团队行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等进行检查。重点对旅行社的安全方案、应急预案、规章制度、导游人员培训、游客合同签订、旅行社责任险及第三者人身险投保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督导时间
2018年11月21日-12月15日
四、工作分组
第一组:
组长:李延庆
成员:办公室、规划发展处、黄河小浪底管理局
督导地点:洛阳、平顶山、焦作、新乡、三门峡、巩义、汝州
第二组:
组长:朱建伟
成员:政策法规处、监督管理处、机关党委、质监所、信息中心
督导地点:许昌、漯河、驻马店、南阳、信阳、固始、邓州 、新蔡
第三组:
组长:周耀霞
成员:人事教育处、旅游促进处、对外合作处
督导地点:郑州、开封、商丘、周口、兰考、永城、鹿邑
第四组:
组长:张建州
成员:综合协调处、人才中心
督导地点:安阳、鹤壁、濮阳、济源、长垣、滑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严贯彻“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边查边改。重点围绕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和旅游市场秩序重点检查环节开展督导工作,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督导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根据情况分类汇总,加强督导,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明确完成时限。
(三)严守纪律,秉公督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不得接受宴请、礼品、礼金以及土特产品,不得超标准住宿,不得参加高档娱乐活动等。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督导结果让基层服气、让群众认可。
河南省旅游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