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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十一”黄金周旅游提示

    2012年“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河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向广大游客发出了旅游提示。
    一、查验旅行社资质,签订旅游合同。要选择信誉度高、重品质的旅游社,正规的旅行社在醒目位置悬挂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其中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载明许可证号码、旅行社名称、营业场所、许可经营业务、质量保证金数额和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成行前要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正规旅行社都提供格式合同给消费者和旅游安全保障卡,消费者应仔细阅读,看旅行的线路内容是否得到完整体现,是否存在免责条款。对于合同约定外的自费项目,游客可以拒绝参加。建议游客在参团旅游时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了解购物安排,保存消费凭证。在旅行中特别是旅游景点购物一定要谨慎,注意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不要急于成交。特别是旅游景点内的商品或导游推荐的商店或商品和价值较高的珠宝玉器、电器、名贵药材等,应谨慎选择。旅游中购买的商品要保存好发票单据,标明所购产品的等级标准,并注意核对单据上的印章和地址是否与现场看到的一致。
    三、提高安全意识,文明平安出行。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国家出台了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通知,旅游交通和旅游接待会形成一个高峰,自驾旅游者应及时了解路况、景区情况,随时调整行程,错开出行高峰;在旅游过程中请遵守各项交通法规,系好安全带,避免超速和疲劳驾驶;如遇交通管制等,请听从交管部门的指挥,为您和他人营造方便、舒适的出游环境。行程中请关注自身财物安全。旅游消费请尽量使用信用卡、借记卡等,不要携带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房间、酒店前台的保险柜内。
     四、保存证据,理性维权。在节日出游间期,可能会出现一些服务质量问题,在问题发生时,旅游者应积极与导游或组团社沟通协商,争取得到圆满解决,如与旅行社发生难以调和的纠纷时,要即时拨打当地旅游投诉电话,与当地旅游监管部门联系。如不能解决则要保存证据,待旅游结束后,到自己所在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河南省旅游质监所投诉电话为0371-65506775
    祝广大游客假日愉快、出行顺利。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公告

2012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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