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为加大河南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打造河南旅游整体形象,提升河南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发掘宣传我省特色鲜明、资源丰富的旅游景点,特开展旅游宣传图片征集活动,所征集旅游图片进入省旅游局宣传推广图片库,用于各类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反映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遗迹、旅游商品、人文活动及民俗、美食、住宿等与旅游业相关的摄影作品,其中3A级以上景区必须报送反映景区风光、风貌的摄影作品。
二、图片要求
1、彩色、黑白、数码、胶片拍摄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原则上不超过6张。投稿作品统一处理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对于报送作品,经省旅游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小组审核后,调取作品数据文件收入省旅游局宣传图片库,TIF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7M。
2、每幅图片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用WORD文档提供包括作者姓名、拍摄地点等信息的100字以内的说明。
3、报送图片请以新拍摄作品为主。
4、老照片的提供者应保证其对所提供的照片拥有复制权、发行权及展览权,因上述权利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照片提供者自行解决。
5、报送作品须保持真实性,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裁剪、色阶、曲线、黑白、色彩饱和度的调整,请勿做合成、添加、减少等技术处理,不要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
三、征集方式
1、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为单位进行征集、初选,按1:2的比例选取推荐图片报省旅游局。
2、省旅游局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报送的初选作品进行遴选。
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报关报送时间截止2015年5月31日。
4、为做好相关对接工作,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指定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并于3月1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旅游局。
四、其他事项
1、入库作品由省摄影家协会旅游摄影分会颁发入库通知书,并按一、二、三类图片标准分别支付150、100、50元入选费用(在历届省级以上摄影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旅游摄影作品可直接按一类图片入库)。
2、图片被选入库后,省旅游局对所选图片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专题网站等处置权,不再另付作品使用费,图片原作者同时继续享有图片相关处置权。
联系人:潘进军 石长高 刘芳
电 话:0371-65906613 65906992 65506348
邮 箱:843007120@qq.com
2015年3月3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