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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游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奖励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漯河市旅游局、财政局:
  《关于申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奖励资金项目的请求》(漯财行〔2010〕16号)收悉。经省旅游局、财政厅共同研究,同意你们将3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沙澧河两岸景观营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旅游项目建设。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使政府奖励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此批复。

 

                           河南省旅游局 河南省财政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财政 资金 批复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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