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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安旅游”创建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平安河南的建设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平安河南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省旅游局决定于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旅游系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平安旅游”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1.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双安”、“双基”、“双治”要求,广泛开展“平安旅游”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
    2.开展涉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措施和成效。
    3.构建立体化旅游安全防控体系,防范各种涉旅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游客平安旅游的做法和成效。
    4.全省旅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平安旅游"建设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二、宣传形式
    1.强化媒体宣传。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特别是中央、省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新闻线索,主动邀请媒体采访,集中刊播一批质量高、分量重、影响大的新闻稿件和节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要积极协调本地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开展系列报道、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集中宣传“平安旅游”建设的做法和成效。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公务微博、微信等自有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本单位平安建设动态。
    2.加强社会宣传。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的有关要求,通过电子显示屏、条幅、展板、户外广告、墙体标语等形式,在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等涉旅公共场所集中悬挂、张贴、展示平安旅游建设宣传标语、口号,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做好平安旅游建设宣传工作是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平安河南建设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抓好此次集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底平安建设考核的内容。
    活动开展情况(包含文字材料和图片)请于2015年1月7号前报省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宋哲
    系 话:0371-65906375 15981922271
    电子邮箱:slyjsong@163.com


                                             2014年12月4日
河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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